正确答案
对电网电能质量有危害的负荷主要有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非线性负荷三类,他们的危害为:
(1)冲击性负荷负荷量变化速度快,能造成电压波动和照明闪变影响的负荷,一般由电弧炉、轧钢机、起重设备、弧焊设备、电气试验设备等在用电过程中产生。冲击负荷会引起电压的闪变(用电负荷急剧的波动造成配电系统产生瞬时电压降,是白炽灯的光通量急剧变化)、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等,是对电网电压质量有严重影响的一种负荷。
(2)不对称负荷又称三相不平衡负荷,会使电压、电流产生负序分量,使旋转电动机振荡和发热、继电保护误动等,不对称负荷是由单相用电设备,如电气机车、单相电炉以及多相设备的不对称运行产生。不对称负荷会引起电网三相电压不平衡,造成电压偏移值增加及电压正弦波形畸变;同时由于三相电压不平衡而产生的负序电流,在严重时甚至会造成电网中运行的发电机转子损坏。
(3)非线性负荷是由阻抗为非线性特性的用电设备产生的。如汞弧整流器、硅和晶闸管
整流器、逆变器、变频器、感应加热器、交流调整设备以及气体放电灯等在用电时都会产生飞线性负荷,上述用电设备用电时将向电网注入谐波电流。引起电网电压、电流正弦波形畸变;同时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大容量电力晶闸管设备如换流器(电力机车、电解等设备用)的大量采用,以及为了节省原材料,使得铁芯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等过早进入饱和区、电弧炉用户如电弧炉钢炉的增多及其容量的增大和家用电器的大量使用等原因,同样使注入电网的高次谐波增多,造成电网电压、电流正弦畸变。其谐波造成的危害是:使电气设备发热、损耗增加;电容器过负荷;对自动装置产生干扰等。
为此,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56条规定:“客户的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产生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扰和妨碍时,客户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达不到国家标准GB2326-1990《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或GB/T15543-199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的不平衡度》规定的要求时,供电企业可中止对其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