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
(2)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
(3)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4)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当事人陈述是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具有事后性的特点;它又是以证据主体对案件事实的真切感知为内容,作为诉讼主体的当事人是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其陈述的性质属于诉讼行为,当事人与案件的解决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这种证据由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复杂性,决定其陈述的证明力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当事人是实体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对于它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发生争 议,较之任何其他诉讼参与者,如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都更加了解,不仅全面,而且深刻。因些当事人陈述,从应然的意义上说,比任何其他证据形式都更加能够反映安件的真实情况,更加有助于客观真实的诉讼目标之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