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了承包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6 个月。合同中的清单项目及费用包括:分项工程项目4 项,总费用为200 万元,相应专业措施费用为16 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6 万元;计日工费用为3 万元;暂列金额为12 万元;特种门窗工程(专业分包)暂估价为30 万元,总承包服务费为专业分包工程费用的5%;规费和税金综合税率为7%。
各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及相应专业措施费用、施工进度见下表
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约定如下:
1.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于开工之日前10 天支付,在工期最后2 个月的工程款中平均扣回。
2.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及相应专业措施费用按实际进度逐月结算。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开工后的前2 个月平均支付。
4.计日工费用、特种门窗专业费用预计发生在第5 个月,并在当月结算。
5.总承包服务费、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额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算。
6.业主按每月工程款的90%给承包商付款。
7.竣工结算时扣留工程实际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