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承建了城区A住宅楼工程,工程为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地上17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为16780m2。该工程采取施工总承方式,合同约定工期20个月。
工程中标后,施工企业负责人考虑到同城区的B工程已临近竣工阶段(正在进行竣工预验收和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经征得A、B工程建设单位同意,选派B工程项目经理兼任A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
在施工期间,为了节约成本,项目经理安排将现场污水直接排入邻近的河流。
在浇筑楼板混凝土过程中,进行24h连续浇筑作业,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