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4 个小题

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
由于该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实际工作中工作C、工作H和工作J需共用一台特殊履带吊装起重机械,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计划作调整。
工作G完成后,由于建设单位变更施工图纸,使工作I停工待图2个月。但建设单位要求仍按原合同工期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I工作赶工费用3万元(已知工作I赶工费每月1.5万元)。

简答题1

绘出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图。

正确答案

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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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

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安排,起重机械在现场闲置时间为多久?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起重机械在现场闲置2个月。
理由:
(1)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开始,工作C最早完成时间为5月,工作H最早开始时问为7月,则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
(2)工作H的最早完成时间是12月,工作J最早开始时间为第13个月,则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不闲置;
所以,该起重吊装机械在现场共闲置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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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3

为减少机械闲置,工作C应如何安排?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为了减少机械闲置时间,工作C的开始时间滞后2个月开始。
理由: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不闲置,故把工作C开始时间滞后2个月,则机械可连续使用,无闲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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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4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赶工费3万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赶工费3万元不成立。
工作I总时差为6个月,停工待图2个月后开始施工,仍不影响总工期,工作I不需要赶工也能按原合同工期完工,故施工单位关于I工作赶工费3万元的索赔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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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2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应力管桩基础。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29个月。按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预应力管桩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2—11所示(时间单位:月),该计划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和确认。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专业分包单位将管桩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遭到了监理工程师拒绝。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由于专业分包单位没有按设计图纸要求对管桩进行封底施工,监理工程师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停工令,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监理工程师应直接向专业分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拒绝签收停工令。 事件2:在工程施工进行到第7个月时,因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导致G工作停止施工1个月。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按期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据此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赶工费索赔。根据合同约定,赶工费标准为18万元/月。 事件3:在H工作开始前,为了缩短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原施工方案中H工作的异节奏流水施工调整为成倍节拍流水施工。原施工方案中H工作异节奏流水施工横道图如图2—12所示(时间单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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