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上谕大臣……又日:“广南市舶(市舶司,为掌管海外贸易征税、管理外商及收购舶来物货的官署),利(利税、利润)人甚厚,提举官(管理市舶事务的官员)宜得人(用人得当)而久任。庶(期望)蕃商肯来,动得百十万缗,皆宽民力(减轻人民的财力负担)也。”
——宋代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材料二:一名官员在乾隆二十四年给皇帝的奏拆中说:“近年以来,南北丝货腾贵,价值较往岁增至数倍……民间商贩希图重利出卖,洋艘转运,多至盈千累万,以至丝价日昂。”乾隆皇帝谕旨宣布:“前因出洋丝斤过多,内地市价翔涌,是以申明限制,俾裕官民织衽。”
——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材料三:清政府在粤海关规定:(一)洋船销货、装货,应该按期离开,禁止在广州过冬;(二)洋船不许同汉奸私自交易;(三)内地行商不许向洋商借贷资本;(四)洋商不许雇佣内地仆役;(五)在洋船停泊处必须有官员与兵了弹压、稽查。
——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材料四:进入近代以来,特别是19世纪60年代以后,中西方交流出现了新的状况。中国的茶叶、生丝、棉花大量输往西方,以“英国制造”为代表的西方纺织品、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等也飘洋过海。洋人反客为主,得操丝市、茶市之权华商之业丝茶者,反仰洋人鼻息,厘毫不能主持。在某些地区,洋布排挤了土纱土布,使中国城乡出现生产凋敝、经济萧条的状况。
——摘编自李侃等《中国近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