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处理。
单选题查看答案
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元以下罚款。
单选题查看答案
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时,应自接到排放污染物核定通知()内,向发出通知的环保部门申请复核。环保部门自接到复核申请之起()做出复核决定。
单选题查看答案
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环境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处理。
单选题查看答案
某旗环保局的环境监察人员在对某冶炼厂的除尘设施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停运部分除尘设施,于是监察人员立即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测,结果粉尘排放浓度严重超标。该旗环保局对该厂依法责令其重新恢复使用除尘设施,并处罚款。该厂接受处罚并重新启用了除尘设施。10天后,该旗监测部门再次对该厂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其粉尘仍然超标2.5倍。经检查,该冶炼厂的部分除尘设施因长时间使用已老化导致粉尘超标排放,问:旗环保局对该厂应如何处理?
简答题查看答案
“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怎样处理?
简答题查看答案
2010年8月环保部门对某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9年底建成并投产,厂区内建有与建设项目配套的水污染防治设施,但该建设项目自投产以来,一直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现场取样监测,其水污染物各项指标达标排放。问:该企业有哪些环境违法行为?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应如何处理?
简答题查看答案
2010年5月,环保部门到某燃煤电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废气正在经过旁道排放废气,经询问企业负责人,是由于昨天脱硫设施发生故障,所以才使用旁道排放废气,不过正准备向环保部门报告。环保部门应如何处理?
简答题查看答案
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处理。
单选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