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即“申报主体”,应在何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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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廷、保理、押汇、海外代付等特殊贸易融资的涉外收付款应在什么时候申报?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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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不足()美元的收支无需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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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金额在()美元以下(含)的境内居民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只需补录基础信息,不需补录申报信息。具体操作中将外汇收支申报系统涉外收入申报信息中“在规定限额以上,要进行申报”前选框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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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银行涉外付款业务国际收支申报流程如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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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10000美元的涉外收付款有三个交易性质,其中最大金额为“服务”项下交易的5000美元,次大金额为3000美元和第三大金额为2000美元,后两项均为“货物贸易”项下的交易。请问该笔款项在填写交易编码时应如何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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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涉外收付款(如10000美元)有三个以上(含)交易性质,其中最大金额为服务贸易项下交易(5000)美元,次大金额(3000美元)和第三大金额(2000美元)均为需要办理进出口核销业务的货物贸易项下的交易,应如何填报交易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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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涉外收付款业务,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将基础信息录入或导入外汇收支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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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旬后()个工作日内,核查员应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申报单管理/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申报单查询,将上旬的查询结果与银行接口程序数据进行笔数总量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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