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3 个小题

甲某系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为提高生产效率,欲购进一台价值5万元的机器,但一时资金周转不开,于是甲某向乙某借款2万元,并提出以自己价值3万元的玉雕船作担保。2002年9月3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并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某以此玉雕船作质押担保,此玉雕船由甲某保管,并约定不按期还款,乙某可将此玉雕按市场价变卖折抵借款。当日,乙某即给了甲某2万元的借款。在经营过程中,甲某又因需购进一批货物仍需借款,于是向丙某借款3万元。丙某一再要求甲某提供担保,于是甲某将已质押给乙某的玉雕船作担保与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由丙某借给甲某3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2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质押担保方式为甲某的价值约3万元的玉雕船。
合同签订之日,甲某即将玉雕船移交给丙某占有,同时丙某将借款支付给了甲某。2003年4月1日,乙某的借款到期后,要求甲某偿还,甲某无能力还款。乙某即要求对甲某的玉雕船行使质权,甲某以该玉雕船又质押给丙某为由而折抵不成,形成纠纷。

简答题1

何为质押?质押如何分类?

正确答案

所谓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质物的不同,质押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动产质押;二是权利质押。权利质押是以权利为标的的质押。而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本案中的质押物玉雕船属于动产,因此本案是动产质押纠纷案。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本案中甲某与乙某的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某与丙某的质押合同的效力又如何?

正确答案

甲某与乙某之间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而甲某与丙某之间达成的质押借款合同成立并依法生效。依照《担保法》第64条的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所以说动产质押与动产抵押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动产质押合同成立后还需移转质物,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原则作为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尽管乙某和甲某签订了书面的质押借款合同,而且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他们的质押借款合同仅仅是成立而没有生效。因为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的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甲某与乙某的质押借款协议中约定玉雕船由甲某保管,所以该质押借款协议因没有转移质物的占有而无效。相反的,因甲某与丙某签订质押借款合同的同时,已将质物移交给丙某占有,符合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甲某与丙某之间达成的质押借款合同成立并依法生效,对甲某和乙某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解析

简答题3

本案将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乙某不能因其与甲某订立了质押借款协议而要求将质物变卖以折抵借款,但因甲某未按期偿还借款属违约行为,乙某可以普通债权的求偿方式要求甲某承担责任。而对于丙某而言,其借款亦已到期,因甲某不能偿还借款,所以丙某可以依据《担保法》第71条的规定,行使其质权从而实现债权。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甲某系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为提高生产效率,欲购进一台价值5万元的机器,但一时资金周转不开,于是甲某向乙某借款2万元,并提出以自己价值3万元的玉雕船作担保。2002年9月3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并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某以此玉雕船作质押担保,此玉雕船由甲某保管,并约定不按期还款,乙某可将此玉雕按市场价变卖折抵借款。当日,乙某即给了甲某2万元的借款。在经营过程中,甲某又因需购进一批货物仍需借款,于是向丙某借款3万元。丙某一再要求甲某提供担保,于是甲某将已质押给乙某的玉雕船作担保与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由丙某借给甲某3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2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质押担保方式为甲某的价值约3万元的玉雕船。 合同签订之日,甲某即将玉雕船移交给丙某占有,同时丙某将借款支付给了甲某。2003年4月1日,乙某的借款到期后,要求甲某偿还,甲某无能力还款。乙某即要求对甲某的玉雕船行使质权,甲某以该玉雕船又质押给丙某为由而折抵不成,形成纠纷。 本案将如何处理?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甲某系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为提高生产效率,欲购进一台价值5万元的机器,但一时资金周转不开,于是甲某向乙某借款2万元,并提出以自己价值3万元的玉雕船作担保。2002年9月3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协议书,并明确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甲某以此玉雕船作质押担保,此玉雕船由甲某保管,并约定不按期还款,乙某可将此玉雕按市场价变卖折抵借款。当日,乙某即给了甲某2万元的借款。在经营过程中,甲某又因需购进一批货物仍需借款,于是向丙某借款3万元。丙某一再要求甲某提供担保,于是甲某将已质押给乙某的玉雕船作担保与丙某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由丙某借给甲某3万元,借款期限自2003年2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质押担保方式为甲某的价值约3万元的玉雕船。 合同签订之日,甲某即将玉雕船移交给丙某占有,同时丙某将借款支付给了甲某。2003年4月1日,乙某的借款到期后,要求甲某偿还,甲某无能力还款。乙某即要求对甲某的玉雕船行使质权,甲某以该玉雕船又质押给丙某为由而折抵不成,形成纠纷。 本案中甲某与乙某的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某与丙某的质押合同的效力又如何?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甲某系A公司的出纳,由于A公司规模较小,故甲某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A公司拟销毁一拟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甲某发现其中包括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A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未签署意见,即由会计部门及生产部门共同派人监销。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及会计法律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甲某系A公司的出纳,由于A公司规模较小,故甲某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A公司拟销毁一拟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甲某发现其中包括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A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未签署意见,即由会计部门及生产部门共同派人监销。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及会计法律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甲某系A公司的出纳,由于A公司规模较小,故甲某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A公司拟销毁一拟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甲某发现其中包括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A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未签署意见,即由会计部门及生产部门共同派人监销。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及会计法律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甲某系A公司的出纳,由于A公司规模较小,故甲某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A公司拟销毁一拟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甲某发现其中包括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A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未签署意见,即由会计部门及生产部门共同派人监销。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及会计法律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