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主演播大厅层高5.4m,双向跨度19.8m,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模板支撑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支撑高度超过5m,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事件二:按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成立由企业总工程师、监理、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以及外单位相关专业共计七人组成的专家组,对模板支撑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口头提出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事件三:上级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发现,警示牌悬挂比较随意,有的比较隐蔽,有的甚至没有针对性,随后对项目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严格按标准进行设置。
事件四: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造成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向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因失稳而相继倒塌。整个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但重伤9人,轻伤14人,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刻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