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将自己的房屋赠与朋友李某,李某拿到了张某的房屋产权证书并搬入居住,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则该赠与合同()。

A有效

B无效

C未成立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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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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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与李某于1991年结婚。对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婚前,王某有继承 所得房屋5间,婚后由双方居住。1999年,王某以双方的名义借款2万元对房屋重新进行 了装修。2001年5月,王某下岗,生活顿感拮据,他计划从事家用小电器的经营,但苦于 没有资本,遂准备出让3间房屋,李某坚决反对。同年6月,李某的朋友介绍王某到某厂 作清洁工,李某代为答应。王某认为工作非常辛苦且收入太少,不愿前去。李某认为,经 营小小电器风险太大,作清洁工收入不多但比较安定。王某则认为自己原在的工厂就是家 用电器厂,自己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一定能够盈利。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王某便起 草了一个协议,内容是王某自主经营,盈亏自负,每月给李某1000元作为共同生活费 用。双方在协议上签了字。此时,张某准备结婚,正在到处寻找住房,经人介绍,张某与 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王某以20万元的价格出让房屋3间,合同经过了公证,张、 王二人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李某得知后,认为自己和王某结婚已经9 年,房屋已经属于夫妻共有,况且装修时是用双方名义借的钱,王某对房屋无权擅自处 分,坚决不同意将3间房屋出卖,拒不腾房。张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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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某与李某于1991年结婚。对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婚前,王某有继承 所得房屋5间,婚后由双方居住。1999年,王某以双方的名义借款2万元对房屋重新进行 了装修。2001年5月,王某下岗,生活顿感拮据,他计划从事家用小电器的经营,但苦于 没有资本,遂准备出让3间房屋,李某坚决反对。同年6月,李某的朋友介绍王某到某厂 作清洁工,李某代为答应。王某认为工作非常辛苦且收入太少,不愿前去。李某认为,经 营小小电器风险太大,作清洁工收入不多但比较安定。王某则认为自己原在的工厂就是家 用电器厂,自己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一定能够盈利。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王某便起 草了一个协议,内容是王某自主经营,盈亏自负,每月给李某1000元作为共同生活费 用。双方在协议上签了字。此时,张某准备结婚,正在到处寻找住房,经人介绍,张某与 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王某以20万元的价格出让房屋3间,合同经过了公证,张、 王二人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李某得知后,认为自己和王某结婚已经9 年,房屋已经属于夫妻共有,况且装修时是用双方名义借的钱,王某对房屋无权擅自处 分,坚决不同意将3间房屋出卖,拒不腾房。张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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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法院应否通知李某参加诉讼?李某如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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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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