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在公安边防大队级单位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当案件出现管辖争议或特殊情况时,如案件发生在两地或三地交界处等情形,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条第2款之规定,由共同的上级公安边防部门指定管辖。

A

B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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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刑事案件,重大涉外犯罪案件、重大集团犯罪案件和下级单位侦破有困难的重大犯罪案件由支队级以上单位负责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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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刑事案件,一般案件由()单位负责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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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刑事案件,要在所属()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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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统一使用所属或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以()单独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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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边防支队级以上单位在()等方面行使相应的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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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办理案件的公安边防部门应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通报其()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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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边防()级以上单位在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行使相应的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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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统一使用所属或所在地()的法律文书,以公(边)字单独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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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外案(事)件,在报上级公安机关的同时,需通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由案件发生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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