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A、B类企业,对外商提供进口辅料品种在规定的78种列名辅料范围内,且每批价值在5000美元及以下的,由主管海关根据出口产品的合同,核定辅料耗用量,免予办理《登记手册》,不纳入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范围。
B对A、B类企业,对外商提供的金额在5000美元以上10000美元以下,含10000美元,经核准的78种辅料和金额在10000美元以下不属于78种范围的辅料均不纳入台帐管理由主管海关根据出口成品合同核定辅料用量,核发《登记手册》,对进口辅料、出口成品进行监管、核销。
C对适用于C类管理的企业,一律开设台帐,并实现保证金台帐的全部“实转”。
D对进料加工项下随主料进口的辅料参照ABC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