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4 个小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某商业银行向某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请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第1题
此借款合同如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此借款合同如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而属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简答题第2题
某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该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该担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做保证人。冶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
简答题第3题
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0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合法。《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简答题第4题
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205条的规定处理。即当事人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本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