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公民先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后又立有一份自书遗嘱,其临死前在有两个合格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又立了一份遗嘱。由于这三份遗嘱内容相抵触,依照《继承法》应以()为准。

A全部遗嘱中有效部分

B自书遗嘱

C录音遗嘱

D公证遗嘱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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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某人生前立有自书、代书、公证、录音遗嘱各一份,则在其死亡后,应按()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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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甲生前与公民乙依法签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后又立有遗嘱,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始后,对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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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大明有一子一女,子刘卫国,女刘红。刘卫国有妻夏桂兰,子刘川。刘红于1999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大明于1998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1间,现金1万;女刘红生活困难,可分得房屋3间,现金3万。多年好友赵大伯对他有恩,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现金3万。刘大明于2001年5月病故,留有房屋17间,现金11万。赵大伯于2001年1月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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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大明有一子一女,子刘卫国,女刘红。刘卫国有妻夏桂兰,子刘川。刘红于1999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大明于1998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1间,现金1万;女刘红生活困难,可分得房屋3间,现金3万。多年好友赵大伯对他有恩,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现金3万。刘大明于2001年5月病故,留有房屋17间,现金11万。赵大伯于2001年1月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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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大明有一子一女,子刘卫国,女刘红。刘卫国有妻夏桂兰,子刘川。刘红于1999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刘大明于1998年10月立有一份遗嘱:邻居张大叔与自己故交,可继承房屋1间,现金1万;女刘红生活困难,可分得房屋3间,现金3万。多年好友赵大伯对他有恩,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现金3万。刘大明于2001年5月病故,留有房屋17间,现金11万。赵大伯于2001年1月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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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继承人生前与集体组织签订有遗赠抚养协议,但同时又立有遗嘱将遗产给自己的长子继承,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始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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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某和刘某结婚后生有一女。2008年,徐某去世,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生前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去世前1年曾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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