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2 个小题

甲企业为工业企业(具有建筑资质),主要生产电脑;乙企业为商业企业,主要经营各类产品的销售。2014年乙企业销售甲企业生产的电脑1000万台,共给甲企业带来900万元的利润,因此甲企业决定将自己的一栋自建的办公楼奖励给乙企业。已知甲企业建造该办公楼的成本为10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同类房地产的市场销售价格为150万元。甲企业有两套方案选择:一是将该办公楼直接无偿赠送给乙企业;二是将该办公楼以参与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形式作价150万元投资给乙企业。

简答题1

请分析甲企业应采用何种方式,并说明理由以及得出结论运用的税收筹划的方法。

正确答案

甲企业应采用第二套方案,将该办公楼以参与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形式作价投资到乙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但是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被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对外投资联营的,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所以可以运用不予征税方法和减免税方法得出应选择用第二套方案。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从营业税角度计算两套方案相比下甲企业可以节税的金额。

正确答案

自建的办公楼用于对外无偿赠送,应视同销售计算两道环节的营业税,一道是自建环节的营业税,一道是销售不动产环节的营业税。
其中自建环节的营业税=100×(1+10%)/(1-3%)×3%=3.40(万元);
销售不动产环节营业税=150×5%=7.5(万元)。
而将不动产对外投资不缴纳营业税,所以应纳营业税为0。
两套方案比较的情况下,选择第二种方案甲企业可以节税=7.5+3.4=10.9(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