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为30%,利息按年支付,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借款期间前2年内,甲公司均按照约定支付了利息,但借款期届满时,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金,也无力支付第3年的利息,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24%,借款合同无效

B针对借款期第3年的利息,乙公司提起诉讼时只能主张按照24%计算的部分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收取的超过24%计算的借款期间前2年的利息

D针对逾期利息,乙公司提起诉讼时只能主张按照年利率6%支付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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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1)选项A:即使约定的利率超过36%,也不会导致整个借款合同无效;(2)选项C://年利率24%~36%的民间借贷利率拥有债权保持力但无执行力,甲公司自愿支付的该部分利息不能再要求返还;(3)选项D://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但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的,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不得超过24%)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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