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中缅两国有长达2000多公里的边界,大部分已经划定,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仍有三段边界存在未决问题:佤山区的一段、南碗河和瑞丽江会合处的猛卯三角地区,又名南碗三角地区、尖高山以北的一段。由于存在上述问题,1955年11月,中缅边境部队因误会发生过一次冲突,随即得到适当处理。事后,双方均感到有必要及早解决边界问题。1956年初起,中缅两国政府为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开始了频繁的接触。1、解决中缅边界问题中国所持的原则。(1)和平协商,公平合理解决。(2)需要考虑双方历史地位和现实关系。有些历史造成的边界问题,是在旧中国时期帝国主义强加于我们的。现在中国摆脱了半殖民地地位,对方国家也摆脱了殖民地位,双方又是友好国家,考虑到这一历史和现实状况,以及考虑到亚非团结的重要性,中国采取的立场“是从维护我国的民族利益出发的,同时也是从促进中缅友谊和亚非各国团结的利益出发的”。因此决定了我们抱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而且对于已有的条约,我们一般将按国际惯例来对待。(3)对边界位置掌握两条线,即实际控制线及传统习惯线,以及对待历史资料需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作为法理依据的历史资料,我们大致以清代以来的资料为准。(4)在达成边界协议之前,保持现状,双方武装力量脱离接触。(5)遵守已有的明文规定的时候,不排除互谅互让,对沿线地区进行个别调整,求得对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解决。(6)如果有几处有争议的地段,则主张“应该作为一个整体联系起来加以考虑”。中国和缅甸达成边界协定和条约。1956年初中缅两国政府正式就解决边界问题开始接触和协商,1960年1月28日,缅甸总理奈温访华期间,两国签定了关于边界问题的协定。双方同意成立联合委员会,商谈解决有关中缅边界的各项具体问题,进行勘察边界和树立界桩的工作,起草中缅边界条约。10月1日,两国签定了中缅边界条约。中缅边界条约解决了两国边界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按照条约的规定,划定了从尖高山到中缅边界西端终点的一段边界,除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原属中国外,完全按照传统习惯线定界。在条约中,缅甸方面同意把上述三地区归还中国。条约合理地解决了“猛卯三角地”问题,即在一般按照1941年6月18日中英两国政府换文所涉及的位置来划定边界以外,双方决定废除缅甸对属于中国的“猛卯三角地”所保持的“永租”关系;同时,中国方面同意把这个地区移交给缅甸,作为交换,并照顾到历史关系和部落完整,缅甸方面同意把按照1941年中英两国换文规定属于缅甸的班洪、班老部落在“1941线”以西的辖区划归中国。此外,为了便于双方各自的行政管理,照顾当地居民的部落关系和生产、生活上的需要,在条约中双方同意对1941年中英两国换文规定的界线中的一小段,作一些公平合理的调整。在条约中,中国政府根据一贯反对外国特权和尊重其他国家主权的政策,正式放弃1941年中英两国换文规定的中国参加经营缅甸炉房抗产企业的权利。4、意义:中缅边界条约的签定,使存在了几十年的中缅边界的复杂问题得到了全面的解决,这有力地证明了世界各国之间,只要信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复杂的边界问题,可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采取互谅互让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求得合理的解决。中国还同其他邻国存在有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中缅边界条约的签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增加了人们解决问题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