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4 个小题

李玲是某厂女工,于1995年与工人刘军结婚。1996年生有一子刘行,1997年3月,刘军因犯强奸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年7月李玲向法院起诉,以刘军犯强奸罪,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请求离婚,并请求离婚后孩子由她抚养。刘军不同意离婚,并要求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他抚养,在其服刑期间由他的父母代为抚养。经审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刘行由李玲抚养。2003年12月,李玲因担心刘行与其共同生活会影响她再婚,故未与刘军商议便自作主张将儿子送给张良收养。张良将刘行收养后为孩子改名上户口后就迁居外地。刘军的父母得知此事后,告诉了正在服刑的刘军,刘军表示他不同意送养儿子。于是刘军便委托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收养无效,并请求变更儿子刘行的抚养关系而改为归刘军抚养,在刘军服刑期间暂由其父母代为抚养,刘军的父母也表示愿意代为抚养孙子刘行。

简答题1

法院同意李玲与刘军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1989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之规定,夫妻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对方提请离婚,法院可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案中刘林被判处了10年有期徒刑已属于长期徒刑,且所犯罪行本就属于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类型,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答案解析

简答题2

法院判决孩子由李玲抚养的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本案中双方子女不满两岁,李林又无不适应与子女生活的情况存在,故将孩子判归其抚养。

答案解析

简答题3

法院应否确认张良的收养行为无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该收养行为无效。因为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作为送养人时必须是在有特殊困难而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可进行,且必须双方共同送养,即使父母双方已经离婚,也必须征得对方同意。1分本案中,李林并非存在不能抚养子女的特殊困难而是担心子女影响其再婚才进行送养,且未征得刘军的同意,故该收养行为无效。

答案解析

简答题4

刘军提出变更其子刘行抚养权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可以支持。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牟万云是某工厂工人,1990年与邓玲琳结婚,牟封建思想严重,把妻子视为奴隶。 结婚时就规定,不准妻子回娘家,不准妻子与邻居、同事们来往。婚后又经常打骂虐待妻 子。1995年5月的一大中午,牟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将妻子关在房内逼问,令其脱光衣 裤,坐在玻璃碎片上,用面杖、搓衣板击打邓的背部、肩部、腰部等处,而后又用开水、 烟蒂烫邓的全身,直至当晚8时才住手。过了几天牟又因邓回家太晚,把邓推倒在地,用 双脚踏在邓的肩上,双手用力拽邓的头发,致使邓大片头皮被拽掉,牟又用铁链锁抽打邓 的全身;造成邓全身广泛性挫伤,总面积占体表80%以上,身上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 重伤。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牟万云是某工厂工人,1990年与邓玲琳结婚,牟封建思想严重,把妻子视为奴隶。 结婚时就规定,不准妻子回娘家,不准妻子与邻居、同事们来往。婚后又经常打骂虐待妻 子。1995年5月的一大中午,牟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将妻子关在房内逼问,令其脱光衣 裤,坐在玻璃碎片上,用面杖、搓衣板击打邓的背部、肩部、腰部等处,而后又用开水、 烟蒂烫邓的全身,直至当晚8时才住手。过了几天牟又因邓回家太晚,把邓推倒在地,用 双脚踏在邓的肩上,双手用力拽邓的头发,致使邓大片头皮被拽掉,牟又用铁链锁抽打邓 的全身;造成邓全身广泛性挫伤,总面积占体表80%以上,身上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 重伤。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王君于1955年与李梅结婚,婚后一直未能生育。1960年,夫妻俩收养一名8岁男孩,取名王庆。王庆长大后成家立业,并生有一子王强,一家人其乐融融。1995年,李梅因病去世。1998年,王君结识了丧偶的退休女工刘莹,双方于1999年登记结婚。刘莹的独生女赵艳时年23岁,刚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2003年,王君突发脑溢血,虽经及时抢救捡回一条命,却落下半身不遂,且花掉了一辈子的积蓄数万元。出院后,由于增加了医药费等费用,王、刘二人本来仅够维持生活的退休金入不敷出。王君忍不住向晚辈提出给付赡养费一事。此时晚辈的家庭状况是:王庆已因车祸死亡,其子王强大学毕业进了企业工作,尚未结婚,月收入4000元;赵艳未婚,月收入3000元。王强认为自己的父亲是王君的养子,且已经去世,自己与王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愿承担赡养义务。赵艳未明确表态。 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王君于1955年与李梅结婚,婚后一直未能生育。1960年,夫妻俩收养一名8岁男孩,取名王庆。王庆长大后成家立业,并生有一子王强,一家人其乐融融。1995年,李梅因病去世。1998年,王君结识了丧偶的退休女工刘莹,双方于1999年登记结婚。刘莹的独生女赵艳时年23岁,刚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2003年,王君突发脑溢血,虽经及时抢救捡回一条命,却落下半身不遂,且花掉了一辈子的积蓄数万元。出院后,由于增加了医药费等费用,王、刘二人本来仅够维持生活的退休金入不敷出。王君忍不住向晚辈提出给付赡养费一事。此时晚辈的家庭状况是:王庆已因车祸死亡,其子王强大学毕业进了企业工作,尚未结婚,月收入4000元;赵艳未婚,月收入3000元。王强认为自己的父亲是王君的养子,且已经去世,自己与王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愿承担赡养义务。赵艳未明确表态。 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王君于1955年与李梅结婚,婚后一直未能生育。1960年,夫妻俩收养一名8岁男孩,取名王庆。王庆长大后成家立业,并生有一子王强,一家人其乐融融。1995年,李梅因病去世。1998年,王君结识了丧偶的退休女工刘莹,双方于1999年登记结婚。刘莹的独生女赵艳时年23岁,刚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2003年,王君突发脑溢血,虽经及时抢救捡回一条命,却落下半身不遂,且花掉了一辈子的积蓄数万元。出院后,由于增加了医药费等费用,王、刘二人本来仅够维持生活的退休金入不敷出。王君忍不住向晚辈提出给付赡养费一事。此时晚辈的家庭状况是:王庆已因车祸死亡,其子王强大学毕业进了企业工作,尚未结婚,月收入4000元;赵艳未婚,月收入3000元。王强认为自己的父亲是王君的养子,且已经去世,自己与王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愿承担赡养义务。赵艳未明确表态。 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简答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