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可能,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国往往会采取各种可选择的避税手段来达到国际避税的目的。这些手段主要有:
(1)通过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选择进行国际避税。这是指跨国公司一贯力图避免成为高税率国家的法人居民,或在不得已情况下尽量选择作为那些低税率国家的法人居民。然后,最大可能地将源于世界各地的所得汇总到无税,或低税国家纳税,从而达到总体降低跨国公司税负担的目的。
(2)选择相对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国际避税。这是指跨国公司通过变换它与下属企业的关系(分公司或子公司)来实现争取在较长时期内有效降低总体纳税负担的目的。一般做法是,跨国公司先是在外国建立一些分公司(非独立纳税实体),以便用分公司最初一些年份的经营亏损冲销总公司的的利润,从而减少了跨国公司的总的纳税负担。当各分公司相继进入正常盈利年份后,总公司则将这些分公司改注册为子公司(独立纳税实体)。由于子公司在盈利年份开始独立纳税,避免了大量收入汇集母公司由母公司集中纳税。此时分散纳税的好处之一就是,两类公司都有可能回避各国所得税的较高边际税率的影响。这样,跨国公司便在较长时期内承担了较低的实际税负担。
(3)利用不正常的内部融资方式进行国际避税。这是指跨国公司的子公司经常把公司的经营利润,通过贷款形式借给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长期使用。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放贷的子公司暂时减少在所在国的纳税负担,另一方面借款的母公司还可以将支付给子公司的利息作为营业费用,从自己的应税收入里扣除,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自身的纳税负担。这是跨国公司采取延迟纳税的一种做法,而延迟纳税实际上又是政府“给予”纳税人的一种变相的无息贷款。
(4)通过不合理的公司保留利润办法进行国际避税。这是指跨国公司常会采用把税后利润长期留在公司内部作为公积金使用的办法,或者长期减少股东股息分配的办法,来回避股东在股息支付所在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从跨国公司自身的利益考虑,这种做法对公司及其股东都有好处:公司内部积累增加,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不断改善,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就会持续上升;公司股票价格上升会使股东在出售股票时获得较高的资本增益,而一般情况下,各国政府对资本利得课税往往低于对各种所得课税。跨国公司利用这种办法降低股东的纳税负担,实质上反映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大股东对国际税收采取合法避税的要求。
(5)利用跨国公司内部各关联企业(母公司与所有的下属公司)之间转让定价(或称转移价格、划拨价格)的办法进行国际避税。可以说,这是跨国公司用于国际避税的最重要的一种办法。由于跨国公司内部产品交换、劳务交换、资金调剂等等在定价上不决定于市场的供求关系,而决定于跨国公司的整体利益,这样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定价活动(转让定价活动),就能够人为地按照特定要求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利润转移,以实现国际避税。一般情况是,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活动,把位于高税率国的关联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位于低税率国的关联企业,从而做到使各关联企业尽量减少在高税率国纳税,相应地多在低税率国纳税,达到了总体上降低跨国公司实际税负担的目的。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活动掩盖了各关联企业的价格、成本与利润的正常的关系,给各国税务当局在对跨国公司的各关联企业课征所得税时带来了很大困难,这些困难主要集中在对其收入与费用的规模认定,以及收入与费用的分摊标准的选择两个方面。不仅如此,大规模的转让定价活动,还使得各国政府税款流失,成为各国在国际税收方面的一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