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我国对向中西部地区的外资的特别优惠待遇是什么?

正确答案

1999年12月中国国税总局发出通知,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下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此类中西部外商投资企业除一般享有“两免三减半”、先进技术企业享有“两免六减半”的纳税优惠待遇以外,还可以再享有三年的减半纳税期,且产品出品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低达10%。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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