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癸卯学制》对各级各类学堂的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1)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设堂长一人,主持学堂教育,兼理笔墨收支等项事宜,并兼充教员。学生在60人以上可置正教员或副教员。登记账目、照料杂务,须置司事一人。
(2)中学堂设监督一人,统辖全学人员,主管一切教育事宜。下设教员若干人,分教各科教学;掌书一人;文字一人,专管学堂往来文牍;会计一人,负责学堂的款项出入;设庶务一人,管理学堂的各项杂务。
(3)高等学堂韵最高领导是监督,统辖全学人员,主持全学教育事务。正副教员及掌书官均听命于教务长,文案、会计和杂务官均听命于庶务长,监学、检查官均听命于斋务长。
(4)大学堂内设分科大学堂,设总监督,总管全堂各分科大学事务。总监督受总理学务大臣节制。
(5)师范学堂分为初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初级师范学堂设监督、正教员、副教员、监学、附属小学办事官、小学教员、庶务员,由监督主持全学事务。优级师范学堂设监督、教务长、庶务长、斋务长,以及中学办事官、中学教员、小学办事官、小学办事员。
(6)实业学堂分高等实业学堂、中等实业学堂、初等实业学堂,各级实业学堂的组织管理办法基本上依照同级普通学堂或师范学堂的办法管理,但实业学堂设有实验场等,事务繁杂,可酌情增置委员司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