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为适应封建专制政治和思想统治的需要,董仲舒对儒家思想进行了改造使之神学化了。其思想主要包括:天人合一,君权神(天)授,天人感应,三纲五常,性三品、三统循环等。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观,不同于先秦儒学和张载的“天人合一”观。他把先秦儒学已怀疑甚至否定的天命观,与尚有一定唯物成分的阴阳五行中某些说法杂揉捏合,对孟子以来以伦理道德为特定内容的“天人合一”论,进行了神学唯心主义的阐释发挥。他把“天”说成是既超越、又主宰自然和社会的有意识有意志的人格神,“天者,万物之祖也”,“百神之大君”(《春秋繁露》)。他把阴阳说成是天的意志体现,阳尊而阴卑,天尊而地卑;又把五行也说成是天命体现,五行相生,体现天的恩德,五行相克,体现天的刑罚。天是一个大宇宙,人是一个小宇宙,“以类合之,天人一也。”他的“天人合一”论有三层含义:第一,形体上的合一。如天有四季,人有四肢;天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个关节。第二,情感道德上的合一。如“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天有金、木、水、火、土,人有仁、义、礼、智、信。第三,规律上的合一。如天有四时,人有春种、夏锄、秋收、冬藏。董仲舒还认为,天所有的道德品质,在人心内本来就有。只要“内规反听”,通过内心体验,就可以认识天意。“修身省己,明善心以反道”,即所谓的“以人合天”。但只有圣人才能“知天命鬼神”,凡人非也。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说,是其思想观点的哲学基础、阐释模式。他的君权神(天)授论认为,君权上天所授,“王者,承天意以从事”(《尧舜汤武》)。天至高无上,故天子也至高无上,反君就是逆天。而“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他的天人感应论认为,大自然各种现象都是天意的体现,是对人、对人君的监视和示意。若顺从天意,天降各种“符瑞”,风调雨顺,表示赞许;若违逆天意,就会受到警告,发生水旱灾害;再严重就会遭到“天谴”,如日蚀地震之类;还不改,就实行“天罚”,如兵刀雷击等。人要以行为感动上天,以消灾解难。此论直接成为两汉“谶纬”迷信的理论根据。他的三纲五常理论认为,“阳尊阴卑”、“阳贵阴贱”,是永恒不变的“天意”,“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合于“天意”的永恒不变的伦常关系秩序;仁、义、礼、智、信“五常”则是与“五行”相配,具有永恒合理性的道德规范。他的性三品说则以天有阴阳之气论证人具有善恶两重人性,并把人性分为天生能善的“圣人之性”、只能为恶难以为善的“斗筲之性”和可善可恶的“中民之性”。他的三统循环说在战国末期“五德始终”说的基础上,提出“三统”说:夏为黑统、商为白统、周为赤统,汉代又回到黑统,如此循环不已。服色、正朔之类具体形式的改变,并不影响封建根本制度的延续。因“道”原于“天”,贯古今,永恒不变,故“王有改制之名,而无易道之实”。此说被概括为一个形而上学命题:“天不变,道亦不变”(《举贤良对策》),其实质是把封建制度神圣化后又凝固化。董仲舒之说,是思想学术研究阿谀献媚于专制政治的恶劣表现。虽多是胡言谬说,但由于他摘取了先秦儒学及其它学说中已被人们认可的某些理念和概念,又利用了人们思想中某些模糊和局限,进行了较为圆通的编排阐发,更由于它作为官学与统治者许多社会和政治的举措相配合,故在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极为广泛和久远的影响,对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的负面作用,甚于宋明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