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俗园是营业税纳税人,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取得门票收入l2万元,园内餐厅提供餐饮服务取得收入45万元。
(2)在园内展览厅举办民俗服饰展览,为参展商提供会议展览服务,取得收入15万元;同时,聘请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为该展览运送展板,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在园内举办民俗服装表演,取得表演收入6万元;同时,聘请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为该表演运送音响设备,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0.8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向游客出售民俗服装取得收入5万元。
(5)转让一座旧车库,该车库为民俗园5年前聘请建筑工程公司建造而成,建筑成本3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
(6)购置小汽车一辆,用于往返地铁站和民俗园接送游客,支付购置金额价税合计23.4万元,另支付车辆装饰费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