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施工单位与乙水泥公司签订一份水泥采购合同,甲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A甲.乙达成合意时

B甲签字.盖章时

C乙收到合同书时

D乙签字.盖章时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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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某项目部编制了一份采购计划,包括(1)500吨钢材、(2)三台进口机械、(3)500吨沙子、(4)已签订供应合同的50吨水泥,其中资源的优先级最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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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公司甲的工程部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工程部名义与乙施工企业签订了施工合同,开发公司甲总部在得知此事后明确表示反对,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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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水泥厂因无力支付建厂赊购钢材的贷款,遂向乙钢材厂提供了一批水泥用来抵帐。后乙将该批水泥出售给丙施工单位,则关于该水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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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施工单位与乙施工单位联合承包某市政工程,双方约定甲承担基础施工,乙承担路面施工,并要求各方对自己施工的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现甲的工作任务已通过验收并已退场,在后续施工过程中,乙公司发生质量事故给建设单位造成50万元损失,建设单位竟要求甲公司承担全部损失。本案中,正确的表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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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经营不善,甲公司不能履行与乙签订的合同,由于其主观无过失故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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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大厦位于某市锦湖区,属旧城改造项目,中外合资工程,由金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由本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承包施工,本市建筑设计院设计。整栋大楼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体系,结构层数地下1层、地面以上20层,总建筑面积21280m2,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30,工程于1995年2月开工。1995年10月28日~11月28日,在施工第11~14层主体结构中,使用了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造成了重大质量事故。 1995年9月8日在建设单位召开的协调会上,施工单位提出,因气温下降,为确保工程年底结构封顶,加快施工进度,将原先使用的矿渣水泥改为普通水泥。经协商同意将矿渣水泥改为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确定供应商为该市商务实业公司庄木建材公司,供应商确定采用附近某县供电局水泥厂生产的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1995年10月15日,供应商在还未与厂方签定购销合同情况下,就进场第一批无质保书电力牌水泥20吨,经锦湖区检测中心检测,于1995年10月25日确认安定性合格,1995年10月18日在第一批进场水泥检测报告还未出来时,供应商已与厂方签定了购销合同,购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2000吨。从1995年10月25日起,供应商开始陆续大批量供应水泥,至11月25日,先后供应水泥658.25吨,在此期间,施工单位在10月28日和11月6日先后两次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编号为F98质保书。从开始使用第一批20吨水泥至11月8日止,用于该工程第11~14层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共540.68吨。在此期间,供应商和建设单位均称进场的水泥为同批水泥,未进行复试而大量使用。11月10日当水泥供应到454.75吨,主体结构已施工到第13层时,施工单位才从现场取样送锦湖区检测中心复试,11月14日区检测中心检测发现送检的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即通知施工单位禁止使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得知后,17日、19日先后两次将水泥送锦湖区检测中心再次复试仍判为安定性不合格,甲、乙方先后又将水泥取样送外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某大学进行复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外市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12月4日出具仲裁结论,该水泥为废品水泥,禁止使用。但工程施工到第14层墙体才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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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大厦位于某市锦湖区,属旧城改造项目,中外合资工程,由金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由本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承包施工,本市建筑设计院设计。整栋大楼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体系,结构层数地下1层、地面以上20层,总建筑面积21280m2,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30,工程于1995年2月开工。1995年10月28日~11月28日,在施工第11~14层主体结构中,使用了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造成了重大质量事故。 1995年9月8日在建设单位召开的协调会上,施工单位提出,因气温下降,为确保工程年底结构封顶,加快施工进度,将原先使用的矿渣水泥改为普通水泥。经协商同意将矿渣水泥改为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确定供应商为该市商务实业公司庄木建材公司,供应商确定采用附近某县供电局水泥厂生产的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1995年10月15日,供应商在还未与厂方签定购销合同情况下,就进场第一批无质保书电力牌水泥20吨,经锦湖区检测中心检测,于1995年10月25日确认安定性合格,1995年10月18日在第一批进场水泥检测报告还未出来时,供应商已与厂方签定了购销合同,购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2000吨。从1995年10月25日起,供应商开始陆续大批量供应水泥,至11月25日,先后供应水泥658.25吨,在此期间,施工单位在10月28日和11月6日先后两次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编号为F98质保书。从开始使用第一批20吨水泥至11月8日止,用于该工程第11~14层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共540.68吨。在此期间,供应商和建设单位均称进场的水泥为同批水泥,未进行复试而大量使用。11月10日当水泥供应到454.75吨,主体结构已施工到第13层时,施工单位才从现场取样送锦湖区检测中心复试,11月14日区检测中心检测发现送检的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即通知施工单位禁止使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得知后,17日、19日先后两次将水泥送锦湖区检测中心再次复试仍判为安定性不合格,甲、乙方先后又将水泥取样送外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某大学进行复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外市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12月4日出具仲裁结论,该水泥为废品水泥,禁止使用。但工程施工到第14层墙体才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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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大厦位于某市锦湖区,属旧城改造项目,中外合资工程,由金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由本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承包施工,本市建筑设计院设计。整栋大楼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体系,结构层数地下1层、地面以上20层,总建筑面积21280m2,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30,工程于1995年2月开工。1995年10月28日~11月28日,在施工第11~14层主体结构中,使用了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造成了重大质量事故。 1995年9月8日在建设单位召开的协调会上,施工单位提出,因气温下降,为确保工程年底结构封顶,加快施工进度,将原先使用的矿渣水泥改为普通水泥。经协商同意将矿渣水泥改为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确定供应商为该市商务实业公司庄木建材公司,供应商确定采用附近某县供电局水泥厂生产的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1995年10月15日,供应商在还未与厂方签定购销合同情况下,就进场第一批无质保书电力牌水泥20吨,经锦湖区检测中心检测,于1995年10月25日确认安定性合格,1995年10月18日在第一批进场水泥检测报告还未出来时,供应商已与厂方签定了购销合同,购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2000吨。从1995年10月25日起,供应商开始陆续大批量供应水泥,至11月25日,先后供应水泥658.25吨,在此期间,施工单位在10月28日和11月6日先后两次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编号为F98质保书。从开始使用第一批20吨水泥至11月8日止,用于该工程第11~14层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共540.68吨。在此期间,供应商和建设单位均称进场的水泥为同批水泥,未进行复试而大量使用。11月10日当水泥供应到454.75吨,主体结构已施工到第13层时,施工单位才从现场取样送锦湖区检测中心复试,11月14日区检测中心检测发现送检的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即通知施工单位禁止使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得知后,17日、19日先后两次将水泥送锦湖区检测中心再次复试仍判为安定性不合格,甲、乙方先后又将水泥取样送外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某大学进行复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外市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12月4日出具仲裁结论,该水泥为废品水泥,禁止使用。但工程施工到第14层墙体才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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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大厦位于某市锦湖区,属旧城改造项目,中外合资工程,由金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由本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承包施工,本市建筑设计院设计。整栋大楼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体系,结构层数地下1层、地面以上20层,总建筑面积21280m2,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30,工程于1995年2月开工。1995年10月28日~11月28日,在施工第11~14层主体结构中,使用了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造成了重大质量事故。 1995年9月8日在建设单位召开的协调会上,施工单位提出,因气温下降,为确保工程年底结构封顶,加快施工进度,将原先使用的矿渣水泥改为普通水泥。经协商同意将矿渣水泥改为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确定供应商为该市商务实业公司庄木建材公司,供应商确定采用附近某县供电局水泥厂生产的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1995年10月15日,供应商在还未与厂方签定购销合同情况下,就进场第一批无质保书电力牌水泥20吨,经锦湖区检测中心检测,于1995年10月25日确认安定性合格,1995年10月18日在第一批进场水泥检测报告还未出来时,供应商已与厂方签定了购销合同,购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2000吨。从1995年10月25日起,供应商开始陆续大批量供应水泥,至11月25日,先后供应水泥658.25吨,在此期间,施工单位在10月28日和11月6日先后两次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编号为F98质保书。从开始使用第一批20吨水泥至11月8日止,用于该工程第11~14层电力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共540.68吨。在此期间,供应商和建设单位均称进场的水泥为同批水泥,未进行复试而大量使用。11月10日当水泥供应到454.75吨,主体结构已施工到第13层时,施工单位才从现场取样送锦湖区检测中心复试,11月14日区检测中心检测发现送检的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即通知施工单位禁止使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得知后,17日、19日先后两次将水泥送锦湖区检测中心再次复试仍判为安定性不合格,甲、乙方先后又将水泥取样送外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某大学进行复验,结论均为不合格,外市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12月4日出具仲裁结论,该水泥为废品水泥,禁止使用。但工程施工到第14层墙体才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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