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人、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商标局收到有关保护驰名商标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如何处理?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哪些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多选题查看答案

  •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本辖区内市(地、州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如何处理?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书件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有哪些特殊规定?

    简答题查看答案

  •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简答题查看答案

  •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简答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