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甲,现年17岁,某足球俱乐部青少年队运动员,其食宿由俱乐部提供,另外有1000元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2006年10月14日,甲在商场看到自己非常喜爱的一套高级音响,就以自己的积蓄和借款将其买下,花去2万元。甲父对此十分不满,遂以甲尚未成年为由,主张该购买行为无效。 甲父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父的主张不能成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无效。但在本案中,甲虽为未成年人,但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甲已满16周年,并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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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某现年19岁,在某大学就读,其父在某公司任职,其母是下岗工人,家庭生活条件并不富裕。甲某一年需交纳学费5000元,花费生活费和其他费用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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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男,现年58岁,农民)婚后共生育了子女7人,即丙一、丙二、丙三、丙四、丙五、丙六、丙七共7人。1994年,甲与妻子外出时遭遇车祸,妻子不幸去世,甲也落下残疾,只能勉强生活自理。2001年初,甲又因患病在医院住院治疗,需交住院押金1万元,而7个子女不予分担,且没有安排好如何照料甲的生活,使甲的生活没有着落,身体状况一直恶化。2001年5月,甲起诉至法院,要求子女解决医药费问题,并照料自己的生活 现经法院查明: 1.丙一,男,现年35岁,农民;丙二,女,现年33岁,无业,其爱人虽月收入有650元,但患有脑血栓病,且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家里有大量外债;丙三,男,现年30岁,工人,离父亲家较远;丙四,女,现年27岁,农民;丙五,男,现年24岁,干部,离父亲家较远;丙六,女,现年20岁,无业;丙七,男,17周岁,在外打工,月收入800元。 2.甲曾经主持为子女分家,几个女儿都没有份额。 3.父亲曾经与他人有通奸行为,致使子女们对他加以鄙视,从而拒绝赡养。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案情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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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男,现年58岁,农民)婚后共生育了子女7人,即丙一、丙二、丙三、丙四、丙五、丙六、丙七共7人。1994年,甲与妻子外出时遭遇车祸,妻子不幸去世,甲也落下残疾,只能勉强生活自理。2001年初,甲又因患病在医院住院治疗,需交住院押金1万元,而7个子女不予分担,且没有安排好如何照料甲的生活,使甲的生活没有着落,身体状况一直恶化。2001年5月,甲起诉至法院,要求子女解决医药费问题,并照料自己的生活 现经法院查明: 1.丙一,男,现年35岁,农民;丙二,女,现年33岁,无业,其爱人虽月收入有650元,但患有脑血栓病,且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家里有大量外债;丙三,男,现年30岁,工人,离父亲家较远;丙四,女,现年27岁,农民;丙五,男,现年24岁,干部,离父亲家较远;丙六,女,现年20岁,无业;丙七,男,17周岁,在外打工,月收入800元。 2.甲曾经主持为子女分家,几个女儿都没有份额。 3.父亲曾经与他人有通奸行为,致使子女们对他加以鄙视,从而拒绝赡养。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案情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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