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重整期间有关事项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一律暂停行使
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答案解析
A项: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因此,A项错误。B项:在重整期间,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因此,B项正确。
C项: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C项错误。D项: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