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论述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概念及其特点。

正确答案

法律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法律适用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具有以下特点:
(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司法权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和组成部分,司法权是司法机关的一项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享有此项权力。在我国司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法律适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司法机关处理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司法程序合法才能维护国家司法形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司法程序制度保障主要包括民事诉讼程序法、行政诉讼程序法和刑事诉讼程序法。
(3)法律适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审理、判决等活动本身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所作出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当事人必须执行。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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