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申报主体应于经办行发出通知之日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将经补充或修改的申报信息反馈给银行。各行应于收到反馈信息的当日将经申报主体补充或修改的申报信息逐笔通过外汇收支申报系统导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并于第二个工作日中午()之前传送至外汇局。

A12:00

B14:00

C10:00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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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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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中规定,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应在涉外收入款项解付之日/结汇之日,通知申报主体在()工作日内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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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申报主体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不存在的,经办银行应于()内将该申报主体填写的《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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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付银行审核发现客户申报有误,应于()内与申报主体核实后直接在原申报单上进行修改并在修改处签章,或者将申报单退回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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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报主体未在境内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将《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返还银行的,申报主体应于境内银行按惯例付款之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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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到境外款项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后()内办理该款项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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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付银行应于涉外收入款项解付之日(T)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前,将相应的涉外收入基础信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接口规范的要求从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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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付银行/结汇中转行应在涉外收入款项解付/结汇之日后,通知申报主体在()个工作日内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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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办银行应于对外付款支付后的()内,将从BANCS或GTS系统导入FPRS系统的涉外付款申报信息维护(修改/录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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