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材料一《决定》指出: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在新的历史
起点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与创新,关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当代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
材料二《决定》指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要着眼于我国社会主义的伟大
实践,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要加强同香港、澳门的文化交流合作,加强同台湾的各种形式文化交流,同世界其他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借鉴与融合,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批判继承,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