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于()年11月26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A2002

B2003

C2004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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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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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屠宰、加工、制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副食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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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规定:“清真饮食服务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配备()的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职工和管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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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户经营者,除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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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北京市市民委、市商委制定了《北京市清真食品经营规范(试行)》标准,对经营清真食品的进货渠道、生产加工、运输、储备、计量、包装等方面的管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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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级人民政府中的()行政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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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场、集贸市场中专营清真食品的,应当将清真食品与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禁忌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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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历史上第一座清真寺建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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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事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民族事务工作部门申领《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商场、超市、宾馆等开展多种经营的企业经营清真食品,需要悬挂清真标牌的,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申领清真标牌。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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