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砌体规范》表10.1.5中,第2项"两端均设构造柱的剪力墙"取γRE=0.9,第3项"组合砖墙"取γRE=0.85,这两种墙应如何区分?

正确答案

由于抗震时的承载力要除以γRE,因此,由表中γRE的取值可知,组合砖墙的承载力要高于两端均设构造柱的剪力墙。
笔者认为,组合砖墙有严格的构造要求,见规范的8.2.8条,满足这些条件之后,才可以称得上是组合砖墙,否则,只能算作是设置了构造柱的墙。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确定房屋的计算方案时,多层房屋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墙、柱在每层高度范围内,可近似地视作两端铰支的竖向构件,请问,这时构件的计算长度是取层高还是按《砌体规范》表5.1.3计算得到的墙的计算高度?如何理解4.2.5条规定的简化计算模型?。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砌体规范》表10.2.3中用到σ0,为对应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砌体截面平均压应力,请问,这里的"重力荷载代表值"要不要考虑分项系数1.2?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今对于《钢规》的公式(5.2.2-2)(见下式),有几个疑问: (1)规范中说,"对于表5.2.1的3、4项中的单轴对称截面压弯构件,当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平面且使翼缘受压时"使用该式,但是,规范表5.2.1(塑性发展系数表)的第4项,其截面见图2-2-10,似乎不符合这个条件呀? (2)若该公式可以理解为"应力计算",公式中截面特征似乎应取净截面。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砌体规范》5.4.2条中的受剪承载力与5.5.1条中的受剪承载力,本质上有何区别?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如何正确理解《砌体规范》4.2.5条第4款?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如何理解《砌体规范》5.2.6条规定的"垫梁下砌体局部承压"?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如何理解《砌体规范》5.2节规定的"局部受压"计算?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对于砖砌平拱,《砌体规范》7.2.3条第1款只是说按5.4.1条和5.4.2条的公式计算,并未指出计算高度如何取值,该如何采用呢?另外,计算砖砌过梁的承载力设计值时候,是否考虑强度折减?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砌体规范》10.5.6条原文如下:由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框支墙梁内力应按本规范第7.3节的有关规定计算。重力荷载代表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第5.1.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但托粱弯矩系数αM、剪力系数βv应予增大;增大系数当抗震等级为一级时,取为1.10,当抗震等级为二级时,取为1.05,当抗震等级为三级时,取为1.0。该条的条文说明指出:"重力荷载代表值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第5.1.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即取全部重力荷载不另行折减"。这个"不另行折减"如何理解?是不是说取重力荷载代表值=1.0恒+1.0活,而不是1.0恒+0.5活?《抗规》5.1.3条中倒是有1.0恒+1.0活的情况,但是只适用于"按实际情况计算的楼面活荷载"。

    简答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