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中国人李某在美国留学期间,与当地一美国女子结婚,并居住在美国。后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双方决定离婚。请问哪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应适用何国法律?

正确答案

(1)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问题,美国以住所地法作为行使离婚管辖权的依据;我国实践中的处理办法是,中国人和外国人在华离婚,依民诉法规定,由人民法院管辖,中国人和外人在外国离婚的,我国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管辖权。本案中,如果当事人到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当事人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则当事人住所地的美国法院有管辖权。(2)关于离婚所适用的法律问题,美国《冲突法重述》规定,受理诉讼的当事人住所地州,得适用本地法确定离婚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如果我国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离婚请求,则应适用我国法律;如果当事人住所地的美国法院受理此案,则适用当事人住所地州的美国法律。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已(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单选题查看答案

  • 甲与乙系大学同班同学,1987年甲大学毕业后赴加拿大留学并定居加拿大,1993年取得加拿大国籍。1988年乙赴美国留学,1993年成为美国加州永久居民。1995年甲乙同游欧洲,并随后在意大利按当地法律结婚。1996年乙回到中国,不再与甲来往。一年后,乙向中国法院提出与甲离婚。中国法院在认定甲乙的婚姻是否有效时,应适用何国法律?

    单选题查看答案

  • 中国公民甲在美国旅游期间同美国公民乙结婚,( )。

    单选题查看答案

  • 中国人邓某定居美国,但其国籍仍是中国国籍,后来,邓某在加拿大开设公司。当邓某于1999年在法国旅游期间,通过电传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服装买卖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起诉。而邓某抗辩认为,根据美国法的规定,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那么,法院应适用()

    单选题查看答案

  • 李某将涉及其继承经常居所在美国的王某的遗产的案件诉诸某中国法院,但李某与王某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本身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查看答案

  • 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

    单选题查看答案

  • 赵小山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迈阿密州有住所,2002年回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北京,未留遗嘱。赵小山在美国迈阿密州留有一幢别墅和若干珠宝,在北京留有10万美元的存款和一处地产,其在中国的继承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继承请求。我国法院根据国际私法的有关规定,不应当使用下列哪些选项审理该案件?

    多选题查看答案

  • 甲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留下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玉器等。甲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单选题查看答案

  • 中国法人甲和美国法人乙之间签订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法律。此时应适用的美国法律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个?

    单选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