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承建的某厂房工程,监理单位B公司。在施工中,A公司将附属施工项目发包给王某,6月25日为了赶工期,王某临时租用25T吊车将堆积高度8米,单块重量1.5T的混凝土试压块至上而下逐块向地面吊运。当日21时,吊车司机临时找来有特种设备指挥操作证的陈某、小工连某,在汽车大灯损坏一只的情况下开始吊运作业,在吊臂旋转时,吊起的试压块将高处吊索作业的陈某、连某二人碰落至地面,导致二人多处骨折。
现场勘验情况:
1.吊装作业前未编制吊装作业专项方案。
2.吊装作业现场A公司和B公司均无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无陈某、连某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