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秘书很难有独立的显现的终结劳动成果,因而对其劳动成果质量和数量的测定和评价就要困难得多。有些管理组织的办公室制定的岗位责任制,西方对各秘书岗位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说明,都明确了各类秘书人员的岗位职责,这无疑有利于秘书工作规范化和秘书工作管理科学化;但秘书岗位责任制或工作说明比其他从业人员要抽象得多,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抽象性。
(2)秘书的参谋建议活动、综合协调、受权理事、处理突发事件等非程序化的重要的职能活动,均与领导工作更紧密地揉合在一起,相互影响,无法分离。因此,对这类工作的成果,就很难制订出客观、具体、准确的数量化测定标准。笼统地说,领导的劳动成果越大,其中蕴含的秘书的劳动成果也越大;领导的劳动成果小,蕴含在其中的秘书的有效劳动成果也小;但是,具体在领导劳动成果中秘书劳动成果占多大份额,千差万别,是很难测定出来的。
(3)在实际工作中,领导者往往把自己主观上对其秘书辅助的满”意程度作为测定秘书劳动成果的标准,以其主观感受对其秘书参谋。协调、受权理事等非程序化的客观成果作定性确认,做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等模糊性等级定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