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项目中,不得作为税务行政复议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有()。

A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B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C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D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不得作为税务行政复议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①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②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③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④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⑤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⑥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⑦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⑧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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