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工程施工项目,工期6个月。
1.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内容:
(1)合同固定总价1600万元;
(2)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预付款按估计工程价款的20%计算,并在最后两个月平均分摊扣回;
(3)业主从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中,按5%的比例扣保留金。施工索赔款作为保留金计算基数。
2.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3.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3月份,由于施工设备出现故障而停工3天,造成窝工10天。承包商计算出的损失额共计8000元;
(2)4月份,因业主提供的电源出故障,造成施工现场停电,影响到关键路线施工,总工期因此拖延2天。承包商计算出的损失额为6000元;
(3)5月份,出现了罕见的洪涝天气,影响到关键路线施工,工期因此拖延5天。承包商计算出的损失额为9000元。
承包商就上述三个事件,分别在事件发生的当月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