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县公安局B派出所协警员胡某在一次夜间巡逻时,发现小青年黄某可疑,于是将黄某挡下询问。黄某不承认胡某对他的盗窃指控,胡某认为黄某不老实,对黄某当胸就是一拳,黄某高呼自己有心脏病,再打他可能要出事,胡某听了没有继续打人并将黄某放走。后来,黄某邻居知道此事后,大都认为黄某有问题,可能是个贼,对黄某严加提防,黄某对此非常愤怒;加之黄某觉得胸口疼痛,认为胡某这一拳可能会导致自己心脏病发作,遂要求A县公安局承担公安赔偿:
1.赔偿可能的医疗费,以便自己心脏病发作后住院治疗之用;
2.按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赔偿可能出现的误工减少的收入;
3.要求公安局为其消除影响。
公安局认为胡某尽管打黄某违法,并导致黄某胸部疼痛,但其主观上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没有过错,因此拒绝赔偿可能出现的医疗费和因公误工可能减少的收入。此外,公安局还认为公安赔偿中没有消除影响之说,黄某要求为其消除影响超出公安赔偿的范围,也拒绝为黄某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