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行车事故的处理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务院34号令发布施行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铁道部审查批复;大事故由铁路局调查处理,并报铁道部备案。重大、大事故涉及的两个铁路局(其他有关单位)意见不一致时,各自向铁道部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铁道部审查裁决。险性事故由发生事故的铁路局调查处理,涉及两个局意见不一致时,由铁道部审查裁决。
一般事故由基层单位调查处理,涉及两个基层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由铁路局裁决。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行车事故损失费用的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简答题查看答案

  • 行车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简答题查看答案

  • 自备铁路货车事故处理如何规定?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列检作业场及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的设置、撤销、调整管理权限是如何规定?

    简答题查看答案

  •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过轨检查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或行车设备故障时如何办理?

    简答题查看答案

  • 责任、非责任事故的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参加相关的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事故救援,负责铁路货车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管理,负责铁路货车行车设备故障的()、()和管理。

    填空题查看答案

  • TFDS动态检查发现以下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时,应按规定拦停处理。标准是:制动梁()、()。

    填空题查看答案

  • 车辆定检或列检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简答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