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本题共包含 1 个小题

某地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凶手用菜刀砍了被害人27刀,均无致命伤:被害人被抢救脱险后,对罪犯情况谈不出有价值的材料。经勘查现场,凶器是被害人家里的,财物未动,访问群众后得知,被害人的丈夫在外地工作,被害人曾经到医院做过人工流产手术。于是,侦查人员对案情作出了“可能是奸情杀人”的推测。这个假说建立之后,侦查范围也随之确定为在被害人的异性交往中查找嫌疑人。结果毫无所获。后来,经过做深人细致的工作,认定被害人作风正派,曾经多次到丈夫单位探亲。与此同时,通过对罪犯作案乎段的分析,认为罪犯不像有杀人预谋,且作案慌张,从而作出新的假定性解释:可能是青少年流氓杀人。于是,重点对有流氓行为的青少年展开工作,破获了此案。

简答题1

这个案子涉及什么逻辑问题?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假说问题。

答案解析

这个例子说明,确定侦查范围应当建立个可靠的侦查假说假说是指人们根据已有的知识,对于所研究的事物或现象作出初步的推测。这就是说,假说是人们对事物或现象的初步想法,它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假说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二步:首先是假说的提出,其次是由假说推出一些结论,再次是通过验证这此结论的真实性,从而检验假说。
在侦查过程中,首先是提出假说,然后根据这种假说推演出结论,最后确定推出的结论是否与已知事实相符。凡不相符的,就要淘汰相应的假说,提出新的假说。
相似试题
  • 某地发生一起凶杀案。侦查人员很快就抓获甲、乙、丙、丁四个犯罪嫌疑人,经调查后确认: ⅰ.甲是凶手或者乙是凶手; ⅱ.如果乙是凶手,则丙不是凶手; ⅲ.只有丙是凶手,丁才不是凶手。 在已知甲不是凶手的情况下,可必然推出()。

    单选题查看答案

  • 根据所学逻辑学知识,分析下列论述是否违反逻辑规律?为什么? (1)有一个被告,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供认自己杀了人,并称是用他家的菜刀杀的。于是,审判员就作了杀人罪的判决。这个审判员首先用被告的口供,证明被告家中的那把菜刀是杀人凶器,然后有用这把菜刀是被告杀人的凶器,证明被告是杀人凶手。 (2)对于“所有s都是p”和“有的s不是p”这样两个命题,甲同时断定它们都真,乙同时断定它们都假,丙既不断定前者真,也不断定后者真。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在一起伤害致死案件中,经鉴定,被害人左臂上有片状锐器砍伤,头部和肩部有棒状钝器击伤,左腿外侧有两个匕首刺伤,其致命伤是左肋部的三角刮刀刺伤。公安机关很快将本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陈某、丁某、吴某和张某抓捕归案,并认为这4名作案人合伙行凶与本案被害人多处受伤并导致死亡之间有因果联系。经查证,丁某持菜刀砍伤了被害人的左臂,吴某用铁管击伤了被害人的头部和肩部,张某用匕首刺伤被害人的左腿。同时,公安人员还了解到,在这次犯罪中,陈某持有三角刮刀,其他作案人未使用三角刮刀。据此,公安人员认定,本案被害人左肋部所受的致命伤是由陈某使用三角刮刀造成的。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在一起伤害致死案件中,经鉴定,被害人左臂上有片状锐器砍伤,头部和肩部有棒状钝器击伤,左腿外侧有两个匕首刺伤,其致命伤是左肋部的三角刮刀刺伤。公安机关很快将本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陈某、丁某、吴某和张某抓捕归案,并认为这4名作案人合伙行凶与本案被害人多处受伤并导致死亡之间有因果联系。经查证,丁某持菜刀砍伤了被害人的左臂,吴某用铁管击伤了被害人的头部和肩部,张某用匕首刺伤被害人的左腿。同时,公安人员还了解到,在这次犯罪中,陈某持有三角刮刀,其他作案人未使用三角刮刀。据此,公安人员认定,本案被害人左肋部所受的致命伤是由陈某使用三角刮刀造成的。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甲饮酒后持刀砍了乙一刀,乙逃跑,甲追逐了约20米后停止,后甲将自己的手划伤。经查,乙的手臂被甲用刀背砍了一下,未形成伤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查看答案

  • 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杀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法官认为,根据我国民俗习惯,多数人对发生凶杀案的房屋比较忌讳,被告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欺诈,遂判决撤销合同。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多选题查看答案

  • 指出下列推理种类及其所犯的逻辑错误。 1、如果他是凶手,那么,他到过现场。现已知他到过现场,所以,他是凶手。 2、犯罪分子是有作案时间的,所以,有作案时间的是犯罪分子。  3、凡盗窃罪都是侵犯财产罪,凡盗窃罪都是故意犯罪;所以,凡故意犯罪都是侵犯财产罪。

    简答题查看答案

  • 行为人动辄行凶,捅人一刀就走,放任伤亡结果发生,被害人未死亡而构成重伤的,行为人应负间接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判断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