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县烟草专卖局对卷烟零售户实行进货数量的严格管理,规定零售户的进货数量的调整需求由客户经理收集,报片区专卖管理员初步审核后由市场营销部统一批准。
6月8日,专卖管理员甲接到客户经理乙提交的零售户丙关于月进货量由5件调整8件的申请,甲专卖管理员于是开展调查,甲从信息系统中调出了两年来零售户丙的月销售情况(包括总量、具体品牌等),发现丙即使在国庆、春节等卷烟销售旺季的最大进货量也只有6件,平时一般就是4件的进货量,甲便向丙询问,丙支支吾吾,经过法律和政策的宣传,丙终于承认,由于A县烟草公司加强货源的均衡分配,几户带有批发性质的大户进货量受到限制,便委托丙代为订货,并允诺给丙每条2元的差价,因此丙便假称近期消费者数量增多,进货量需要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