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主动做完它
B偶尔会做一些
C当作没看见
2001年,魏某与前妻离婚,17岁的女儿魏敏随前妻生活.当时魏某将家里全部财产包括一套两室户住房和3万元存款都留给了前妻,自己另租房住。2004年,魏某与李丽结婚,次年,李丽生下儿子魏杰并辞去工作,待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儿子。2007年,魏某买下一套总价80万元的住房。2009年12月,魏某身患重病医治无效去世。魏某住院医治之前亲笔写下书面遗嘱,即去世后家里属于自己的遗产由妻子李丽和儿子魏杰继承。此时,魏敏已大学毕业工作了两年,月收入三千元左右,魏杰则刚上小学一年级。另,魏某有一个姐姐魏兰,父母则早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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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魏某与前妻离婚,17岁的女儿魏敏随前妻生活.当时魏某将家里全部财产包括一套两室户住房和3万元存款都留给了前妻,自己另租房住。2004年,魏某与李丽结婚,次年,李丽生下儿子魏杰并辞去工作,待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儿子。2007年,魏某买下一套总价80万元的住房。2009年12月,魏某身患重病医治无效去世。魏某住院医治之前亲笔写下书面遗嘱,即去世后家里属于自己的遗产由妻子李丽和儿子魏杰继承。此时,魏敏已大学毕业工作了两年,月收入三千元左右,魏杰则刚上小学一年级。另,魏某有一个姐姐魏兰,父母则早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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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魏某与前妻离婚,17岁的女儿魏敏随前妻生活.当时魏某将家里全部财产包括一套两室户住房和3万元存款都留给了前妻,自己另租房住。2004年,魏某与李丽结婚,次年,李丽生下儿子魏杰并辞去工作,待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儿子。2007年,魏某买下一套总价80万元的住房。2009年12月,魏某身患重病医治无效去世。魏某住院医治之前亲笔写下书面遗嘱,即去世后家里属于自己的遗产由妻子李丽和儿子魏杰继承。此时,魏敏已大学毕业工作了两年,月收入三千元左右,魏杰则刚上小学一年级。另,魏某有一个姐姐魏兰,父母则早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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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魏某与前妻离婚,17岁的女儿魏敏随前妻生活.当时魏某将家里全部财产包括一套两室户住房和3万元存款都留给了前妻,自己另租房住。2004年,魏某与李丽结婚,次年,李丽生下儿子魏杰并辞去工作,待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儿子。2007年,魏某买下一套总价80万元的住房。2009年12月,魏某身患重病医治无效去世。魏某住院医治之前亲笔写下书面遗嘱,即去世后家里属于自己的遗产由妻子李丽和儿子魏杰继承。此时,魏敏已大学毕业工作了两年,月收入三千元左右,魏杰则刚上小学一年级。另,魏某有一个姐姐魏兰,父母则早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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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魏某与前妻离婚,17岁的女儿魏敏随前妻生活.当时魏某将家里全部财产包括一套两室户住房和3万元存款都留给了前妻,自己另租房住。2004年,魏某与李丽结婚,次年,李丽生下儿子魏杰并辞去工作,待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儿子。2007年,魏某买下一套总价80万元的住房。2009年12月,魏某身患重病医治无效去世。魏某住院医治之前亲笔写下书面遗嘱,即去世后家里属于自己的遗产由妻子李丽和儿子魏杰继承。此时,魏敏已大学毕业工作了两年,月收入三千元左右,魏杰则刚上小学一年级。另,魏某有一个姐姐魏兰,父母则早已去世。本案中,可供继承的遗产有多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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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选择留在家里并照料家务的丈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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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社区有很多正在读小学的孩子,他们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时父母的工作较忙,没有太多时间来关心和照顾他们。据民工子弟学校的老师反映,有一部分孩子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平时不注意听讲,回到家后就聚在一起玩,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学校社会工作者小刘了解情况后,可以开展的介入工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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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今年19岁,尽管家里条件优越,但是在上大学时,他开始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没有跟家里要生活费,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不能过度依赖父母。杨子的举动体现了青少年具有( )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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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远今年22岁,尽管家里条件优越,但是上大学以后,他开始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不再向家里要生活费,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不能过度依赖父母。李雪远的举动体现了青少年具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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