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借给乙1万元人民币,约定2008年6月30日还款,但乙未按期还款。2005年12月31日甲的律师向乙发出律师函,要求乙还款。乙于2009年1月3日收到该律师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该律师函对诉讼时效将产生的影响是()。

A诉讼时效中止

B诉讼时效终止

C诉讼时效中断

D诉讼时效延长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引起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一)起诉。(二)以请求、通知和催告等方式主张权利。这里是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人提/kl要-求,不限于直接向义务人提出,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亦可构成时效的中断。(三)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又称承认或认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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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年1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决定在A省B市,开发一商品住宅小区,小区占地面积为44公顷,其中10公顷系市区的土地,其余为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并以合法方式取得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公司在该小区开发过程中,以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筹措建设资金。2010年6月,甲公司将该项目转让给乙公司。2008年6月,乙公司完成该小区开发,并通过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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