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和兴公司从银行贷款1000万美元,由中实公司向银行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然后,应中实公司的要求,兴发公司又向中实公司提供了再保证,约定在中实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代和兴公司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兴发公司偿还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合同签订后,由于和兴公司不能还款,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强制执行,从中实公司账户上划走600万美元,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银行可以向中实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

B银行可以向兴发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

C中实公司可以请求和兴公司偿还300万美元

D中实公司可以请求兴发公司偿还300万美元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和再保证的问题。和兴公司与银行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实公司对此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和兴公司不能还款时,因中实公司负连带保证责任,故银行可以向中实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本题A选项正确。中实公司向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取得了向和兴公司的代位求偿权,其可以请求和兴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只请求和兴公司承担部分责任,故C选项为正确选项。兴发公司为中实公司的担保提供再担保,兴发公司是中实公司的保证人,而不是银行的保证人,故银行无权向兴发公司请求偿还全部贷款。中实公司向银行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根据其约定,其当然享有要求兴发公司承担再担保的义务,故D选项是正确的。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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