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乡村生活的贫困和家庭遭受的政治歧视,给莫言的少年生活留下了惨痛记忆,而父亲过于严厉的约束也使莫言备受压抑。读小学五年级时,他因"文革"爆发而辍学,12岁就和成人一样参加生产队的集体劳动。1976年,莫言应征入伍离开家乡,但故乡始终是他文学创作的精神资源。1985年以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一举成名后,一发而不可收,先后发表《枯河》、《爆炸》、《金发婴儿》、《自狗秋千架》等一系列作品,但真正奠定他在当代文坛上重要地位的则是《红高粱》。此后,莫言还创作了长篇小说《酒国》、《丰乳肥臀》、《檀香刑》、《四十一炮》、《生死疲劳》等。
表现乡村生活的作家,或者是在乡村生长起来的,或者是曾经有过乡村生活记忆的。但优秀的作家都有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视角。鲁迅写乡村,是用启蒙思想揭出病苦,唤醒人们的关注,是要改造国民性。沈从文写乡村,是在远离故乡的地方,在城市和文化人中闻,感受城市里的嘈杂、平庸、污秽,以及人际关系的扭曲和畸变,回望遥远的湘西,把湘西的小小边城描绘成理想的桃花源,因而塑造出了翠翠这样的理想中的超凡脱俗的女性形象。赵树理写乡村,首先是着眼于解放区乡村的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又不是三言两语可以直截了当地解决的,就把它们写成小说,希望读小说的人们可以从中得到启悟,得到点化,因此,注重的往往是乡村生活和政治环境的错综复杂性。而路遥、贾平凹、张炜和陈忠实都是在读中学读大学时就离开乡土,在接受现代文明的教育之后,回望乡村的,知识分子的眼光和思考的习性,推助着他们的创作:路遥所思考的是时代转型中的青年农民的出路,特别是青年农民在离开乡村去寻找和创造新的人生过程中所付出的艰辛和代价;贾平凹写乡村,有着传统文人的气质,保留了对乡村生活淳朴的记忆和欣赏,以及对时下乡村的衰败的痛心和疾愤;张炜写出了隋抱朴等乡村里的思想者形象;陈忠实将朱先生和儒家文化予以高度的理想化,同样富有强烈的思想冲击力。
至于莫言,则可以把他定位为本色的、原生态的农民作家。莫言表现乡村生活,其独特性在于浓烈的乡村本色、农民本色。莫言曾说:"我的祖辈都在农村休养生息,我自己也是农民出身,在农村差不多生活了20年,我的普通话到现在都有地瓜味。这段难忘的农村生活是我一直以来的创作基础,我所写的故事和塑造的人物,甚至使用的语言都不可避免地夹杂着那里的泥土气息。„„我本质上一直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莫言在乡村中整整生活了20年,并且彻头彻尾地当了近十年的农民,对于乡村生活、对于乡村的劳动,有着切近、深入的体验。进一步而言,莫言所表现的,是"自由的农民之子"的浪漫情怀和憧憬。他不是从外部去发现(或者欣赏或者哀叹)乡村生活的问题或诗意,感叹农民生活的自在悠然或者苦不堪言,而是置身于农民中间,和他们一道穿越历史的风风雨雨,顽强地生存并且坚守着自己的人生信念和丰盈血性。《红高粱》里的"我爷爷"、"我奶奶"蔑视礼法,敢于追求自己荡气回肠的爱情;《檀香刑》中的孙丙敢作敢当,非人的酷刑可以承受,但生命的尊严却不可摧折;《生死疲劳》中的蓝脸在似乎是不可抗拒的农村集体化浪潮中,在时代氛围异常严峻的20余年问坚持做一个单干户,做自己的土地的主人,意志何其坚韧!关怀和同情,是文化人的悯农情结。身处农民之中才会发现,如果一味地抱怨诉苦,自怜自叹,那日子何以过得下去?何况,即使是在最苦难、最惨痛的情境之中,生活也并不全然都是血泪,它有自己的韵味,有内在的情致。莫言曾说:"我觉得写痛苦年代的作品,要是还像刚粉碎’四人帮’那样写得泪迹斑斑,甚至血泪斑斑,已经没有多大意思了。就我所知,即使在"文革"期间的农村,尽管生活很贫穷落后,但生活中还是有欢乐,也没有是不符合生活本身的;即使在温饱都没有保障的情况下,生活中也还是有理想的。当然,这种欢乐和理想都被当时的政治背景染上了奇特的色彩,我觉得应该把这些色彩表达出来。把那段生活写得带点神秘色彩、虚幻色彩,稍微有点感伤气息也就够了。"写"文革"时期乡村青年人的感情纠葛的《自狗秋千架》中有这样一段话:"即便是那时的农村,在我们高密东北乡这种荒僻地方,还是有不少乐趣,养狗当如是解。只要不遭大天灾,一般都能足食,所以狗类得以繁衍。’’《透明的红萝卜》一方面对沉重而荒凉的乡村生活状况、对黑孩的悲惨命运,描写得力透纸背;另一方面,仍然通过透明的红萝卜表现出了黑孩童心当中的理想和欢乐。莫言作品的修辞方式也很独特。莫言以农民的眼光看生活,农民所面对的田野和大自然间的万物,都是具有活泼的生命的有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