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地役权期限的约定有什么要求?

正确答案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举例来说,A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甲的承包总期限是30年且已经承包了10年,还剩20年,B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乙的承包总期限是25年且已经承包了10年,还剩15年,此时,甲与乙欲约定通行地役权,该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甲村为了灌溉A土地,与乙村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1万元,甲村在乙村的B水库取水1千吨,合同期限为10年。双方办理了地役权登记手续。一年后,甲村将A地承包给丙,乙村将B水库承包给丁。后来,丙经过甲村的允许,将部分土地转包给戊,转包的土地需要灌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多选题查看答案

  •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判断题查看答案

  •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判断题查看答案

  • 地役权人的义务是什么?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是什么?

    简答题查看答案

  • 《物权法》对地役权的设立还有什么规定?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在我国,农业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判断题查看答案

  • 金某于2008年6月27日进入A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连续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时间分别是2008年6月27日至2009年6月26日、2009年6月27日至2011年6月26日。2011年6月初,公司以金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结婚并怀孕生子为由提出解除合同。金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在金某的要求下是否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有()

    多选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