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境内位于市区的某建筑公司2015年2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承包一项位于县城的建筑工程,取得工程款共200万元;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取得工程款300万元;将本*市的自建写字楼出租给某商业企业,预收租金100万元。已知该写字楼建筑成本为100万元,建筑业成本利润率为10%,则该建筑公司应纳城建税合计为()万元。

A1.52

B0.89

C0.77

D0.65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1)承包县城的建筑工程,应在县城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200×3%=6(万元),且按县城所在地的适用税率5%来缴纳城建税,应纳城建税=6×5%=0.3(万元);
(2)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所以也暂免征收城建税;
(3)将自建建筑物用于出租,不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但其出租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100×5%=5(万元),所以应纳城建税=5×7%=0.35(万元);
(4)该建筑公司应纳城建税合计=0.3+0.35=0.65(万元)。
相似试题
  • 境外甲企业向境内某县的乙企业转让一处位于境内市区的房产,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房产为境外甲企业委托建筑企业建造,建造成本100万元。关于此项业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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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县城的某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00000元,关税税率20%,支付进口环节的相关税费后将材料运回公司,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2)向农民收购烟叶,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90000元,并同时支付了价外补贴,公司按照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将烟叶运至位于市区的某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当月将加工的烟丝收回,支付不含税加工费、辅料费合计20000元,取得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领用当月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60%用于生产A牌卷烟15标准箱。剩余40%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00元。  (4)销售自产的A牌卷烟5标准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约定3个月后返还。  (5)转让2009年购置的仓库取得收入7000000元,该仓库购置原价为6500000元,购置过程中另缴纳相关税费160000元。 已知:A牌卷烟适用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公司取得的相关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在当月认证并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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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县城的某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00000元,关税税率20%,支付进口环节的相关税费后将材料运回公司,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2)向农民收购烟叶,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90000元,并同时支付了价外补贴,公司按照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将烟叶运至位于市区的某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当月将加工的烟丝收回,支付不含税加工费、辅料费合计20000元,取得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领用当月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60%用于生产A牌卷烟15标准箱。剩余40%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00元。  (4)销售自产的A牌卷烟5标准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约定3个月后返还。  (5)转让2009年购置的仓库取得收入7000000元,该仓库购置原价为6500000元,购置过程中另缴纳相关税费160000元。 已知:A牌卷烟适用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公司取得的相关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在当月认证并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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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县城的某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00000元,关税税率20%,支付进口环节的相关税费后将材料运回公司,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2)向农民收购烟叶,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90000元,并同时支付了价外补贴,公司按照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将烟叶运至位于市区的某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当月将加工的烟丝收回,支付不含税加工费、辅料费合计20000元,取得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领用当月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60%用于生产A牌卷烟15标准箱。剩余40%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00元。  (4)销售自产的A牌卷烟5标准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约定3个月后返还。  (5)转让2009年购置的仓库取得收入7000000元,该仓库购置原价为6500000元,购置过程中另缴纳相关税费160000元。 已知:A牌卷烟适用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公司取得的相关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在当月认证并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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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县城的某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00000元,关税税率20%,支付进口环节的相关税费后将材料运回公司,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2)向农民收购烟叶,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90000元,并同时支付了价外补贴,公司按照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将烟叶运至位于市区的某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当月将加工的烟丝收回,支付不含税加工费、辅料费合计20000元,取得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领用当月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60%用于生产A牌卷烟15标准箱。剩余40%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00元。  (4)销售自产的A牌卷烟5标准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约定3个月后返还。  (5)转让2009年购置的仓库取得收入7000000元,该仓库购置原价为6500000元,购置过程中另缴纳相关税费160000元。 已知:A牌卷烟适用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公司取得的相关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在当月认证并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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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县城的某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00000元,关税税率20%,支付进口环节的相关税费后将材料运回公司,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2)向农民收购烟叶,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90000元,并同时支付了价外补贴,公司按照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将烟叶运至位于市区的某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当月将加工的烟丝收回,支付不含税加工费、辅料费合计20000元,取得加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领用当月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60%用于生产A牌卷烟15标准箱。剩余40%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00元。  (4)销售自产的A牌卷烟5标准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约定3个月后返还。  (5)转让2009年购置的仓库取得收入7000000元,该仓库购置原价为6500000元,购置过程中另缴纳相关税费160000元。 已知:A牌卷烟适用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公司取得的相关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在当月认证并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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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度开发一栋办公楼,开发该办公楼支付地价款40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支付耕地占用税70万元、基础设施费1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80万元,开发期间发生借款利息支出80万元(能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但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开发完成后将其全部销售给位于同市的某工业企业,签订了销售合同,销售金额共计2000万元。合同载明,工业企业以货币资金1500万元和一宗价值500万元的未作任何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支付额。该项土地使用权为工业企业2年前以420万元购入的(含购入时缴纳的相关税费10万元)。2014年12月工业企业支付了1500万元的银行存款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产权转移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计算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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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于市区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度开发一栋办公楼,开发该办公楼支付地价款40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支付耕地占用税70万元、基础设施费1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80万元,开发期间发生借款利息支出80万元(能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但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开发完成后将其全部销售给位于同市的某工业企业,签订了销售合同,销售金额共计2000万元。合同载明,工业企业以货币资金1500万元和一宗价值500万元的未作任何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支付额。该项土地使用权为工业企业2年前以420万元购入的(含购入时缴纳的相关税费10万元)。2014年12月工业企业支付了1500万元的银行存款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产权转移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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