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一)依据《教育法》,学生享有的权利包括: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代学近、助学金的权利。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包括:
第一,受教育权。
第二姓名权。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他人不得滥用、假冒。
第三,荣誉权。荣誉的授予、撤消、剥夺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
第四,隐私权。
第五,健康权。
(二)依据《教育法》,学生应尽的义务包括: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其所在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