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饭店11月份分别受理了五位客人的投诉。其中,张先生11月3日凌晨1:50入住饭店,次日中午12点退房,饭店收取了11月2日和3日两天房费,而张先生认为他2日还未过入饭店,不该收取两天房费,李先生11月5日20时入住饭店,并支付了一天房费,次日中午12时收到饭店退房通知,通知称如客人需延时退房,饭店将加收白天房费,需李先生则认为他还未住不巧204小时,不应加收房费;王先生则于11月10日向饭店预订11月15日的380元的标准间一间,在11月15日下午5日王先生按期抵店时,被告知只有480的豪华标准间与280元的单人间可供赵先生与刘先生于11月25日下午3时抵达饭店时,却被告知所有客房都已出租。